关于开展教育部2023-2024学年度实验室和贵重仪器
设备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《关于报送2023-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[2024]7号,见附件1)要求,现将我校实验室及贵重仪器信息报送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报送方式
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工作在复旦大学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内(https://yqgl.fudan.edu.cn/genee/)进行。
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填写并审核本单位的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、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、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和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,所有报表的线上报送工作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。
二、填报要求
1.本次数据统计时段为2023年9月1日—2024年8月31日(学年)。
2.各院系实验室名称已按填报口径进行梳理,并已导入系统。因此无须新增有别于本单位实验室清单(具体参照附件3)上的其他实验室。请实验室信息填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附件4填表说明,填报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、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、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。基表四是填写教学实验室的实验项目,科研实验室不需填写。
3.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的填报范围为40万元以上03大类仪器,请各仪器负责人根据附件4填报说明,填写基表三的所有内容。其中机时填报请在设备机时总表按月填写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的机时,填写完毕的机时数据将自动带入基表三的机时列,请各仪器负责人务必按照仪器使用记录精确统计,不得刻意取整。
4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加强数据审核,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各单位表格填写完毕后,由专人线上审核、汇总后提交。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我处联系。
敬请支持配合为盼!
附件:1. 关于报送2023-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(教高厅函[2024]7号)
2. 基表三40万以上大型仪器清单
3. 实验室清单
4. 2023-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说明
资产管理处
2024年9月26日
联系人:郭竞男 65642429-105
钟晴娴 65642436-105
关于开展教育部2023-2024学年度实验室和贵重仪器设备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
附件1: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(教高厅函[2024]7号)
附件4:2023-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说明